【扫黑除恶】台州检察“两个必须”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19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台州检察出实招
“两个必须”
台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严格落实“两个必须”,进一步延伸办案触角,助推源头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两个必须
一是对于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逐案进行总结剖析,提出防范治理对策。
二是必须到发生涉黑涉恶案件的乡镇街道或村居,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督促当地基层组织做好源头防范和综合治理。
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剖析,总结办案经验的同时,梳理分析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对策,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一案一警示,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3月15日 黄岩区新前街道屿新村
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涉案人员所在辖区,面向50余名街道村居干部、党员同志开展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3月15日 椒江区章安街道杨司村
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治宣讲团开展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暨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的法律服务(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3月22日 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
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涉案企业及人员敲响警钟,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敦促其守法经营,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3月28日 温岭市新河镇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形势等内容展开说明,并例举数起查办的扫黑除恶案事例,以最通俗易懂和接近群众的方式进行宣传(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4月3日 温岭市大溪镇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利用宣传视频,结合查办的具体案事例,详细讲解了恶势力、“村霸”的界定问题,警示相关领域人员要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守住底线,牢记宗旨,筑牢思想防线(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4月4日 路桥区路北街道
“这个案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相信大家听起来会更加有感触,更能理解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检察官以已查处的发生在本地的胡道春等人涉恶案件为例,介绍了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效果(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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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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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编辑:邓增娟